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解读_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解读最新

       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解读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1.中国门球协会的管理办法

2.体育赛事管理名词解释

3.环法赛体育管理的方法

4.高水平运动队管理模式原则有哪些

5.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6.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开水域开展游泳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

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解读_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解读最新

中国门球协会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门球裁判员队伍的管理,适应国际、国内门球竞赛工作的需要,保证各类门球竞赛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体育法》和 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门球裁判员等级制度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门球裁判员是门球竞赛活动的执法者。要严格遵循认真、严肃、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门球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比赛的裁判工作,不断提高裁判员执裁水平和裁判综合能力。

       第二条 门球裁判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裁判员守则》。爱岗敬业,体现良好的裁判职业道德。

       第三条 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其业务工作归中国门球协会统一管理;一级裁判员,其业务工作归省级(直辖市)门球协会统一管理;二、三级裁判员,其业务工作归地、市、以及县级门球协会统一管理。

       第四条 国际级裁判员,由中国门球协会按照世界门球联合会的规定和要求,推荐上报世界门球联合会进行审批。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裁判员的晋级考试,由各级门球协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报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 门球裁判员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裁判工作的关系,在自己工作岗位上要勤奋工作,奋发有为,争取本单位领导对裁判工作的支持。

       第六条 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门球裁判员注册登记制度(60岁以上裁判员自愿进行注册登记),每年三月底以前,向中国门球协会进行注册登记并缴纳注册费,注册登记后,方可参加当年度中国门协主办的国际、国内门球比赛。无特殊情况,2年不向中国门球协会注册登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国家级裁判员资格。一级及一级以下裁判员按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门球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参加跨省、市的门球邀请赛,必须赛前报中国门球协会,经中国门球协会同意后,方可参加裁判工作。

       第八条 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参加一次以上全国性门球大赛和不定期的参加全国门球裁判员培训班,不断提高裁判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九条 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要积极协助和配合当地门球协会,做好一级以下门球裁判员的培训和各类门球竞赛工作并积极经常参加基层门球竞赛临场裁判工作,帮助解决基层门球比赛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 各级裁判员参加国际、全国及省、地、县级的门球比赛,须携带等级裁判员证书、佩带等级裁判员胸徽,并按规定做好有关记录。

       第十一条 55岁以下国家级裁判员实行A、B级制。每三年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成绩、裁判员资历、全国门球比赛主副裁判员执裁场次、裁判员的综合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定。确定裁判员该阶段(三年)的等级。

       第十二条 国家A级裁判员,有优先参加国际、国内大型门球比赛裁判工作的权利,有担任全国门球比赛正、副裁判长和晋升国际级裁判员的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B级裁判员,有优先参加国际、全国门球比赛裁判工作的权利,有担任全国门球比赛裁判组组长的资格。

       第十四条 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国际、国内门球比赛的裁判工作,须于赛前20天向中国门球协会请假。否则,按自动放弃论,两次放弃,停止裁判工作一年。

       第十五条 一级和一级以下裁判员的管理,由各级门球协会参照本办法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

体育赛事管理名词解释

       第一条 为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营利性体育经营活动:

       (一)体育竞赛、表演;

       (二)体育健身、健美;

       (三)体育技术培训;

       (四)体育咨询;

       (五)体育经纪活动;

       (六)以体育活动为内容的其他经营活动。第三条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体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经营活动。第四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举办有益身心健康的体育经营活动。表彰或奖励为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体育活动经营者。第五条 举办体育经营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

       (二)有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和体育活动要求的场所;

       (三)有经过岗位培训、具有专业知识的经营管理及从业人员;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依法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第七条 鼓励体育活动经营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第八条 体育活动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业经批准的经营活动的范围、期限和地点。因故确需变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第九条 禁止在体育经营活动中渲染暴力、和封建迷信。禁止利用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二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协助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体育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三条 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监察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环法赛体育管理的方法

       体育赛事管理名词解释如下:

       体育赛事管理的根本目标在于创造精彩赛事,同时为赛事欣赏者提供物有所值的赛事产品及服务。为实现体育赛事组织的目标,赛事经营管理者需要运用一定的知识、技能、方法、手段以及策略和措施等实施管理工作。

       体育赛事的资源包括人、财、物、信息、技术等,这些资源是实现不同体育赛事组织目标的重要条件和保障。体育赛事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在于通过有效的管理方式,整合这些资源,以发挥它们的最大作用,为实现体育赛事的目标服务。

体育赛事网

       为体育赛事个人爱好者所建播网站,是国内最专注的做赛事直播,体育视频的互联网平台,为体育爱好者提供更有选择性的的视频直播展示平台和收集更全更多的视频提供地。

       体育赛事爱好者拥有强大收集视频资源库的能力,以热情严谨的态度打造专业化和多元化的资源整合营销平台,通过优秀的团队,对和重点赛事进行及时的预告、引导和全方位的展示,为视频爱好者以及同行业人士共赢机会,同时提升自身品牌。

       体育赛事直播网作为新兴的互联网视频直播平台——于2007年10月正式上线,网站通过"合作共赢,发展为上"的目标,便迅速的发展成为体育赛事直播为主的视频类网站;

       为喜爱体育赛事直播的体育好友提供在线交流平台,网站主要提供足球直播,NBA直播,篮球视频,其他精彩内容共存。

       我们相信互联网带来的力量,我们相信互联网所给予的机遇,所拥有的大空间,大包容性,和惊人的创造力。我们相信视频类市场,会因为我们的到来而更加活跃。"合作共赢,发展为上",将是我们永恒不变的主题。

高水平运动队管理模式原则有哪些

       环法赛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自行车赛事,在体育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些环法赛体育管理的方法:

       1. 加强安全管理:为了确保参赛选手的安全,比赛期间需要严格控制比赛线路和规定速度。赛事主办方需要利用车队和警察等专业人员来确保赛道的安全,防止火灾、车祸等事故的发生。

       2. 对选手进行严格筛查:在环法赛开始前,所有参赛选手必须通过身体检查来确保其身体健康,并且需要进行药品检测,以避免选手使用违禁药品。

       3. 实施时间管理:参赛选手需要遵守时间限制,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比赛。赛事主办方通常会设置时间限制和截止时间,以确保选手能够按时完成比赛。

       4. 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选手都将面临相应的处罚。赛事主办方有义务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如果有选手违反规则或采取不道德行为,他们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或遭受其他处罚。

       5. 提供良好的赛事环境:在比赛期间,赛事主办方需要为参赛选手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和休息场所,以确保他们在比赛中能够尽力而为。

       以上是环法赛体育管理的一些方法,这些方法有助于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保护参赛选手和观众的安全和健康。

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校立项、体育部承担、目标管理”。

       以广西大学为例,体育竞赛的管理原则是“学校立项、体育部承担、目标管理”。竞赛组织坚持群众性原则,做好学生运动员的遴选工作,建立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以保证体育竞赛取得好成绩。

       体育竞赛活动由体育教学部负责管理。各参赛项目按有关要求填写《广西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参赛立项申请表》,提出具体的培训、参赛计划和经费预算,经体育教学部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审核,上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 由体育教学部组织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

扩展资料:

       高水平运动队管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高校要遵循体育和教育规律,认真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进行常年专业运动训练,制订科学严密的训练计划,采用科学训练方法,加强运动训练监控,不断提高运动训练水平。

       2、高水平运动员入学时应与学校签订协议,或者由学校制定专门管理办法,认真履行按照学校规定,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3、对入学后擅自不参加训练和比赛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退学处理。

       广西大学党务校务公开平台-广西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开水域开展游泳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

       高危险性

       体育赛事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推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制度落地生效,进一步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水平,保障体育赛事活动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促进体育健康发展,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近日印发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体育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体育赛事活动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国体育赛事活动蓬勃发展,以马拉松为代表的一大批体育项目积极开拓市场,吸引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广泛参与,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与此同时,随着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个别领域赛事活动野蛮生长,标准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2021年(第四届)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造成21人遇难的重大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内在需要,是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的资质、标准、保障条件等相关事项,有助于压实体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助于完善体育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举措,加快形成促进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体育法》的重要方面。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新修订的《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一)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三)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一百零六条设定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提出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需要提出申请,并由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时提出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并予以公布。

       三、文件制定的过程

       体育总局启动《目录》研制工作,在梳理整合相关文件精神、调研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实践的基础上,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条件及程序等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反复斟酌,完成了《目录》和《通知》的研制工作。

       9月,征求全国体育系统意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过深入研究和吸收采纳各方面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目录》和《通知》。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目录》包含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明确了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类型和标准。《目录》由体育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发布。

       《通知》明确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符合列入《目录》中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的,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

       《通知》要求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对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者资质证明,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实地核查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着力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尽快建立健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合作,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监督管理。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单项体育协会都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坚决落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规定,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认真抓好《目录》和《通知》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健美操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公开水域(江、河、湖、海)游泳活动的广泛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参照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简称国际游联)颁布的有关规则,结合我国公开水域开展游泳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公开水域开展游泳活动的管理工作。第三条 凡在我国境内举办的全国性公开水域游泳活动和竞赛,必须报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批准;凡地方组织举办的本地区公开水域游泳活动和竞赛,必须报经所属地区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备案。第四条 凡举办直线游泳距离超过35公里(含35公里)以上,举办跨省、区、市进行的公开水域游泳活动和竞赛,必须报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第五条 凡代表国家赴国外参加公开水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批准。第六条 承办全国性公开水域游泳活动和竞赛的单位,必须在活动或比赛开始前至少6个月向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承办本地区公开水域游泳活动和竞赛的,申请时间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第七条 申请承办公开水域游泳活动和竞赛的单位须在申请报告中,详细说明举办公开水域活动和比赛地点的有关情况,包括气候、气温、水温、水质、潮汐、出发和终点地点条件、预计参加人数、经费和船只保障等项内容。第八条 组织举办公开水域游泳活动和竞赛的具体要求:

       (一)在中国游泳协会承办的国际游联公开水域游泳竞赛交由地方负责具体实施时,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最新的《国际游联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则》执行。

       (二)举办直线距离在5公里(含5公里)以下的公开水域游泳活动和竞赛,承办单位必须保证每15人一艘保护船和至少3艘以上的快艇。保护船必须配备至少2名经中国救生协会培训的救生员。

       (三)举办直线距离在5至35公里之间(不含5公里和35公里)的公开水域游泳活动和竞赛,承办单位必须保证每人一艘保护船。保护船必须配备至少1名经中国救生协会培训的救生员和1名保证运动员食品补充人员。

       (四)举办国内直线距离超过35公里(含35公里)以上的公开水域游泳活动和竞赛,承办单位必须保证每人二艘保护船和一艘速度不低于每小时20公里的快船;每艘保护船必须配备至少1名国家认定的或国际游联批准的裁判员和1名保证运动员食品补充人员(驾船人员除外); 快船上至少有1名专业医务人员和必备的救护器材和药品;各船必须具备导航、夜行照明、不间断通讯和救生器材等设备;运动员抵达终点后必须由医院迅速对其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 。

       (五)举办公开水域活动和竞赛超过4小时以上时,承办单位必须向参加者提供足够的营养补充食品,提供各船之间能够随时保持联络的通讯设备。

       (六)在35公里以上距离的游泳活动和竞赛过程中,当运动员提出终止继续参加活动和竞赛要求时,应由专业医务人员迅速对其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其继续进行。

       (七)主办单位可根据活动和竞赛当日即时的气候、公开水域、运动员精神或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保留立即终止每一名运动员继续进行活动和竞赛的权利。

       (八)在参加公开水域活动和竞赛前,运动员必须向主办单位递交个人自愿参加誓约书和办理本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参加;主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参加活动和竞赛的运动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九)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应允许有关的新闻单位拍摄运动员参加活动和竞赛的全过程。

       (十)在保护船上工作时,每人应身着救生衣。严禁不会游泳者在保护船上从事任何工作。第九条 凡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游泳协会主办的公开水域游泳活动和竞赛中,按规定完成预定距离的运动员,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游泳协会将向完成者授予证书。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举办活动或竞赛时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促进和保障我国健美操运动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其社会普及程度和训练、竞赛水平,满足社会体育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国家体育总局(含原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下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在中国境内从事健美操运动的人员、场所和机构,以及代表中国参加健美操国际比赛、交流等相关活动的管理。第三条 国家体育总局是健美操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对全国健美操项目的具体管理。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含人民政府授权管理体育事务的组织,下同)应根据本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本地区(部门)健美操项目进行管理。

       中国健美操协会及地方各级健美操协会(未成立健美操协会的可由体操协会代行职能,下同)按照其章程,促进健美操项目的发展,并协助体育行政部门做好有关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健美操项目的发展应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积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突出全民健身活动的基础地位,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健美操协会、体育俱乐部和体育活动场所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健美操运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面向社会开展以健美操为主要内容的运动休闲活动、兴办健美操项目的体育俱乐部并依法开展体育经营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体育爱好者参加健美操项目的系统训练和比赛,创造优异成绩。第五条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健美操的管理规定以及国际体操联合会和中国健美操协会章程,全面负责全国健美操项目的日常管理,促进健美操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全国健美操项目的发展规划;

       (二)制定、实施和审核全国健美操项目的竞赛规则、规程,健美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指导员专业技术等级制度及其他有关健美操项目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全国性和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健美操竞赛、表演和技术交流活动;

       (四)负责组织全国健美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组队参加国际体育组织举办的健美操竞赛、表演和技术交流活动;

       (六)主持调解、处理健美操竞赛、表演和技术交流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和争议;

       (七)负责组织健美操项目的科学研究和反兴奋剂工作。第六条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及健美操协会的管理职责: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实施本地区健美操运动的发展规划;

       (二)管理并指导本地区开展的健美操活动;

       (三)组织举办本地区的健美操竞赛、表演和技术交流以及上级体育管理部门委托举办的活动;

       (四)组织本地区健美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权限,负责考核、审批和管理本地区的健美操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指导员;

       (六)组织本地区健美操项目的科学研究和反兴奋剂工作。第七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健美操协会应遵循国家体育总局有关竞赛、训练的要求,不断加强健美操竞技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力争在国际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第八条 中国健美操协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指导员和管理人员实行注册管理。负责审定比赛、训练场地和器材。鼓励从事健美操活动的D单位和个人作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加入协会,并在参加比赛、交流、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健美操协会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努力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各级健美操协会应积极配合体育行政部门搞好管理工作。第九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体育市场和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依照国际体育组织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加强健美操场地、设施、器材的建设与认定、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加强对商业性健美操活动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和发展健美操市场。

       好了,今天关于“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解读”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解读”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